CA4LA CA4LA MEMBERS CA4LA MEMBERS CA4LA 25th ANNIVERSARY CA4LA 25th ANNIVERSARY 検索 マイアカウント マイアカウント アカウントアイコン カート スナップ ログイン お気に入り お気に入り お気に入り お気に入り マップ マップ マップ マップ 矢印 矢印 TEL TEL 越境 //*----▼從這裡開始SNS ----*// Facebook Facebook Google + はてぶ Instagram LINE LINE Pinterest Pinterest Tumblr Twitter X YouTube YouTube WEAR
 
  • Japanese
  • English
  • 简体中文
  • 繁體中文
オンラインショップ Wポイントキャンペーン
オンラインショップ Wポイントキャンペーン
オンラインショップ Wポイントキャンペーン
オンラインショップ Wポイントキャンペーン

網路商店使用條款

CA4LA 公司(以下簡稱「我們」、「我們的」或「CA4LA」)特此制定由我們營運的 CA4LA 網路商店(以下簡稱「本服務」)之使用條款(以下簡稱「條款」)。使用條款(以下簡稱「條款」)如下。 使用本服務之人(以下稱「使用者」)應視為已同意下列條款。

第 1 章 一般規定
第 1 條 本條款之範圍與修改
本條款適用於本公司及使用者對本服務的使用。本條款的內容,在有下列事項的情形時,本公司有權在不事先通知用戶的情況下進行變更。本公司將通過在網站上公佈、發送電子郵件或其他本公司認為適當的方式通知用戶變更等,變更自公佈或通知時起生效。
  • (1) 本條款的變更符合用戶利益時。
  • (2) 本條款的變更不違反本條款制定的目的,且從變更的必要性、變更的合理性、變更的內容及其他與變更相關的情況來看為合理時。
若使用者在變更生效後使用會員服務,即視為同意變更後的條款與細則。
第 2 條 服務之使用
「使用者」應依照本條款及「公司」另行規定的規則使用「服務」。「公司」可以不經 「使用者」事先同意而變更服務內容。
第三條 會員
「會員」的定義是同意另行定義的"CA4LA會員協議",並按照本公司規定的程序申請會員資格,並獲得本公司批准的人。某些服務的使用可能以成為會員為條件。
第 2 章 服務的使用
第四條 禁止事
使用者不得有下列行為。
  • ・使用本服務時申請虛假註冊資料的行為
  • ・妨礙或可能妨礙本服務運作的行為
  • ・以不正當的信用卡來使用本服務的行為
  • ・不正當使用電子郵件地址(ID)和密碼的行為
  • ・對其他使用者、第三人或本公司造成或可能造成煩擾、不利或損害的行為
  • ・侵犯或可能侵犯其他使用者、第三人或本公司的著作權、隱私權或其他權利的行為
  • ・違反或可能違反公共秩序、道德或其他法令的行為
  • ・其他本公司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第五條 著作權
使用者未經權利人同意,不得超越著作權限制之範圍使用本服務所提供之任何資訊,例如著作權法所允許之私人複製等。 違反本條規定而發生問題時,使用者應自行負責解決,費用由使用者負擔,且不得對本公司造成任何不便或損害。
第 3 章 購買貨物
第 6 條 購買商品
用戶可通過本服務向本公司購買商品或服務(以下簡稱 「商品」)。
用戶欲購買商品等時,應按照本公司另行規定的訂購方式申請購買商品等或使用本服務。

根據前項規定提出申請時,在完成正式訂購手續後,用戶與本公司之間將締結商品等的銷售合同。但是,如果用戶指定的信用卡公司通知公司不予接受,則不適用。必要時,公司可通過電話與用戶聯絡,確認付款方式和訂單內容。如果公司通過此類電話聯繫獲得用戶接受訂單的通知,則即使有上述規定,購買合同仍將簽訂。
根據用戶選擇的付款方式,「完成正式訂購程序 」應指以下時間點。
  • ・對於所有付款方式(信用卡、Paypal 等),用戶收到我們發出的訂單確認電子郵件的時間點。
前款的正式訂購程序完成後,即開始生產客製化產品,並進行其他產品和服務的發貨程序。
儘管有前款規定,若發生欺詐或濫用服務的情況,本公司得取消或終止銷售契約,或採取其他適當措施。
第七條 付款方式
商品等的應付金額為包含消費稅及手續費在內的商品等購買總價。使用者使用本服務購買商品等時,應使用本公司認可的其他付款方式。
使用信用卡付款時,用戶應遵守與信用卡公司另行訂立的條款。用戶與信用卡公司等發生爭議時,應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第八條 交貨
本產品僅於日本國內配送。 (伊豆群島及部分島嶼可能因無法使用本公司所處理的付款方式寄送而無法受理)。
其他運送條件,例如運送期限及指定日期和時間,將在服務網站上的「使用指南」中另有規定。 貨品必須在寄出後一週內收到。 如果在此期限內未收到貨品,訂單將被視為取消。
如果您在下訂單後 7 天內仍未收到我們的回覆,且貨品尚未送達,請以電子郵件與我們聯絡。 對於不需要送貨的產品和服務,產品將按照指定的方式以電子傳輸的方式送到用戶註冊的地址。
可供購買的產品數量可能有限。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使用指南。
第 9 條 退貨等
不接受訂單完成後的取消或換貨。此外,在下列情況下,不接受發貨後的退貨或換貨
  • ・已經使用過的商品
  • ・非本店過失導致損壞或破損的商品
  • ・到貨超過 8 天的商品
  • ・預訂及客製化產品
  • ・因顧客個人原因導致的退貨
  • ・顏色等輕微差異為理由的退換貨
第十條 商品免責聲明
除本公司另有規定外,透過本服務銷售之商品,其保證條款以本公司規定為準。除「公司」另有規定外,「公司」不保證透過「服務」所販售商品之品質、性能、與其他商品之相容性或其他事項。
(會員購買商品時,本公司在與會員所登錄的聯絡方式取得聯繫後,將按照本公司規定的方式將商品配送至會員購買時所填入的郵寄地址(因郵寄地址不詳等問題,本公司在與會員所登錄的聯絡方式取得聯繫後,將按照本公司規定的方式將商品配送至會員購買時所填入的郵寄地址)。(送貨地址不詳等問題,公司應聯繫會員登記的聯絡人,並按照公司規定的方式將產品送達會員購買產品時填寫的地址)。公司以電子方式將商品寄送至 「會員 」所登錄之地址者,免責。
除前條規定外,「公司」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對因使用「服務」或透過「服務」進行交易的商品所造成的任何損害、損失或不利負責,無論索賠的法律原因為何,在任何情況下,「公司」均不對此情況負責。
第 4 章 服務的運作
第11條 本服務的維護
為使本服務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下,本公司可在不事先通知用戶的情況下暫停全部或部分本服務。
  • 1. 系統的定期和緊急維護
  • 2.系統因火災、停電、第三方造成的損壞等原因導致操作困難時。
  • 3. 其他本公司認為非不得已必須暫停系統運作的情況
第十二條 其他免責聲明
本公司對於使用者因無法使用本服務所造成的損害不負任何責任。對於基於用戶註冊資訊的事項,本公司得免責。
若使用者因使用本服務而對其他使用者或第三人造成損害時,使用者應自行負責解決,費用由使用者負擔,本公司不會給用戶帶來任何麻煩。
第十三條 其他
原則上,公司與用戶之間的溝通方式為電子郵件。若根據本條款或本公司的本服務使用指南無法解決問題時,本公司與使用者應善意協商,嘗試解決問題。
因使用本服務而發生訴訟時,東京地方法院為第一審專屬管轄法院。
本條款與細則自 2023 年7月14日起適用於所有會員。本條款與細則之前制定的舊條款與細則應隨本條款與細則的適用而失效。